近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布最新一期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截至9月30日,全市存量住宅用地項目共612個,存量用地總面積1159.98公頃。未動工土地面積334.11公頃,已動工土地面積825.87公頃,其中已動工未銷售土地面積為329.51公頃。
對比2022年第一二季度情況,深圳存量住宅用地項目第三季度首次突破“600”個的“關口”,創近年新高。存量居住用地總面積、已動工土地面積、待入市的未銷售土地面積均明顯增加。而綜觀各區,羅湖區、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有力推進城市更新,存量居住用地項目數量有較大幅度增加。
分析認為,深圳從供給側持續加大居住用地供應力度,增加居住用地供給規模和比例,拓寬居住用地供應渠道,合理安排供地空間布局,推進軌道交通城站一體開發模式,鼓勵更多優質市場主體參與城市建設。深圳今年已三批次集中公開掛牌出讓居住用地,第四批次出讓或將于10月或11月份發布公告。
今年初以來,深圳努力構建“4+2+2+2”住房保障體系。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起草的《深圳市城市更新項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規定》(征求意見稿)正在公示。
該《配建規定》的修訂,主要圍繞六個方面:全面對接國家住房保障體系,優化調整政策適用對象,整合不同政策中的配建比例要求,簡化配建比例計算規則,建立統籌安排搬遷安置用房有關規則,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優化保障性住房配建空間范圍圖。
修訂后,深圳保障性住房建設空間范圍圖全面銜接城鎮開發邊界的集中建設區、彈性發展區,擴大空間范圍圖覆蓋范圍;銜接最新的軌道交通規劃和《深圳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草案)》有關內容。其中一、二、三類分級地區覆蓋范圍共1154平方公里,增加176平方公里。一類地區城中村(舊屋村)改造配建比例最高為33%,最低為13%。舊住宅區改造配建比例為一類地區24%,二類地區22%,三類地區20%,較原配建水平有小幅提升。移交的搬遷安置用房建筑面積為規劃配建的共有產權房建筑面積的15%。
目前,城市更新已成為深圳保障性住房供應的重要途徑之一。自2010年實施《深圳市城市更新項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暫行規定》以來,截至2021年12月,通過城市更新規劃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面積達904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