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過度正當防衛怎么判
過度正當防衛根據實際所觸犯的罪名來判刑,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二、防衛過當屬于什么罪
防衛過當可能屬于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傷害罪和過失致人重傷罪、故意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
法律快車提醒您,根據《刑法》第十五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1.防衛過當的客體是不法侵害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
2.防衛過當的客觀方面是防衛行為明顯超過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損害;
3.防衛過當的主體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單個公民;
4.防衛過當的主觀方面是防衛人對過當結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過于自信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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