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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期已至,為加強校外托管安全保障,防范校外托管風險和隱患,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長沙市教育局日前發布消費提醒。
選擇合法機構,提高安全防范意識。校外托管機構開展經營應依法辦理《營業執照》和消防驗收(備案),提供餐飲服務應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等,校外托管機構服務設施和場所應符合消防、建筑、環保、衛生等法律法規。家長在選擇時需認真甄別,不參加無證無照經營和存在安全隱患的校外托管機構。
知悉有關政策,增強消費保護意識。按照有關規定,校外托管機構不得開展學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訓和學習輔導活動,不得從事與托管活動無關的其他業務,不得提供過夜住宿服務,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的費用。如有培訓需求,請在合規時段選擇有辦學許可證的正規校外培訓機構。建議家長理性繳費,與校外托管機構簽訂托管服務協議或合同,切實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抵制違規托管,共同營造良好環境。如發現校外托管機構存在未辦理營業執照、未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提供餐飲服務、未辦理消防驗收(備案)、一次性收費超過3個月、開展文化教育培訓、提供過夜住宿服務、聘用有違法犯罪記錄的工作人員和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可向屬地有關部門或撥打12345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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