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的婚姻屬無效婚姻?醫學上無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醫學上無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1、醫學上無效婚姻的情形:
(1)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如麻風病;
(2)和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近親結婚的;
(3)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
(4)患有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