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法官,我找到被執行人錢某了,你們快來!”近日,社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辦公室內電話響起,執行法官在接到電話并確認線索后,立即組織干警驅車趕往鄭州,找到失聯已久的被執行人錢某,敦促其履行了全部還款義務,順利執結一起終本勞務合同糾紛案件,用實際行動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李某帶領幾名農民工受雇于錢某參與某酒店的外墻裝飾業務,工程竣工后已交付使用。錢某在支付部分勞務報酬后,仍有部分勞務報酬未結清。雙方因勞務報酬事宜協商未果,李某遂將錢某訴至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分期履行欠款。調解協議生效后,錢某未按期履行欠款,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楊一鶴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經線上、線下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名下僅有銀行存款1萬余元,法院依法凍結并扣劃,除此之外未發現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且被執行人錢某始終未露面,法院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近日,執行法官接到申請人提供的被執行人行蹤線索后,立即組織執行干警前往鄭州。為避免“打草驚蛇”,執行干警提前進行摸排走訪,在確定錢某的“藏身之地”后,輪班蹲守,終于等到了“消失”許久的錢某。
執行干警立即向錢某亮明身份,釋明來意,面對執行干警的到來,被執行人錯愕不已。執行干警耐心、反復地對被執行人釋法明理,起初被執行人仍抱有僥幸心理,企圖以各種理由拖延履行。執行干警一刻不敢松懈,繼續給錢某做思想工作,從法、理、情等多方面勸導錢某,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嚴重法律后果。被執行人這才意識到情況不妙,迫于執行高壓態勢以及法律震懾,一次性履行了全部執行款,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執”責在身,雖遠必行。社旗法院將繼續以“如我在執”的為民情懷,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嚴厲打擊規避執行、拒不履行的行為,讓被執行人“寸步難行、無處遁形”,用強有力的執行措施保障民生“溫度”,用實際行動兌現司法為民的承諾。(供稿: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