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唐河縣法院桐寨鋪法庭成功調解兩起勞務合同糾紛,被告當庭履行了7700元勞務費。
據了解,2021年8月,被告李某雇傭高某、楊某在餐廳鋪設地磚、刷墻,工程完工后被告應分別支付高某、楊某5900元和1800元勞務費,經二原告兩年多次追要,被告一直推脫,無奈之下,二原告訴至法院。
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羅丹第一時間同雙方聯系了解案情經過,并詢問雙方調解意向,原被告雙方均同意到法院參加調解。調解中,雙方對案件事實的真實性以及欠付勞務費的事實均無異議,羅丹便結合雙方實際情況,融合情、理、法開展調解工作,通過充分釋法明理,闡明不履行義務將承擔的法律責任,經調解被告愿意支付拖欠勞務費,并當場唐河縣法院桐寨鋪法庭始終把保障民生權益履行完畢。
一份勞務費,背后承載著一份生活的保障和一個家庭的希望。長期以來,作為重點目標任務,將調解工作貫穿和體現于案件審理全過程,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供稿:董晗)
標簽: 唐河縣法院桐寨鋪法庭 當庭履行解薪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