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背書人與被背書人?
背書是一種票據行為,是票據轉讓的一種重要方式。背書是由持票人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或蓋章,并將匯票交付給受讓人的行為。這里的持票人稱為背書人,受讓人稱為被背書人。
背書人和被背書人如何區分?
被背書人是指在背書活動過程中,接受背書票據的法人、其它組織或者個人。
對于被背書人而言,所有背書人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都有保證票據付款人到期付款或承兌的責任。
背書是一種票據行為,是票據轉讓的一種重要方式。背書是由持票人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并將匯票交付給受讓人的行為。這里的持票人稱為背書人,受讓人稱為被背書人。
通過背書方式轉讓匯票的主要目的是要在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建立起權利義務關系。作為轉讓人的背書人一旦在匯票上簽名,他就要承擔以下兩項業務:
(1)須對包括被背書人在內的所有后來取得該匯票的人保證該匯票必將得到承兌或付款。
(2)須保證在他以前曾在該匯票上簽名的一切前手的簽字的真實性和背書的連續性。背書連續,是指在票據轉讓中,轉讓匯票的背書人與受讓匯票的被背書人在匯票上的簽章依次前后銜接。
被背書人是匯票的受讓人,他有權取得背書人對票據的一切權利。表現為:
(1)被背書人可以用自己的名義向付款人要求承兌、付款,也可以將匯票再經背書轉讓他人。
(2)當匯票遭到拒付時,被背書人有權向其直接的背書人以及曾在匯票上簽名的其他背書人直至出票人進行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