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0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二十四輪場序第192場,武漢三鎮足球俱樂部隊與成都蓉城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武漢體育中心體育場舉行。
根據裁判員報告、比賽監督報告、視頻、當事方情況說明及聽證,當比賽進行到第63分鐘時,成都蓉城足球俱樂部隊7號球員韋世豪實施暴力行為,用腳從背后踢向對方球員,裁判員出示紅牌將其罰令出場。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第四十八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成都蓉城足球俱樂部隊7號球員韋世豪予以停賽4場;
二、罰款人民幣4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執行。
本處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國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凈化賽場風氣。望各參與方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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