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后對子女繼承權沒有影響。父母與孩子的關系,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改變。離婚之后子女仍然有繼承權和贍養義務,父母也依舊有撫養義務和繼承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
【資料圖】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二、找法網提醒您,遺產繼承權公證書如下辦理:
1.申請人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公證機構受理申請,并依法對提交的公證材料進行審查;
3.公證機構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并將公證文書分類立卷,歸檔保存。
三、1.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已經形成撫養關系,可分為兩種情況處理:
一是,繼父或繼母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不能勉強,繼子女與繼父或繼母的關系可自然解除;繼父或繼母愿意繼續撫養繼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二是,受繼父或繼母長期撫養、教育的繼子女已成年的,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已經形成的身份關系和權利義務關系不能因離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繼父或繼母或繼子女一方或雙方提出解除繼父母子女關系并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才可以解除。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繼母與生父離婚后仍有權要求已與其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批復》的精神,盡管繼母(父)與生父(母)離婚,婚姻關系消失,但繼父母與繼子女等人之間已經形成的扶養關系不能消失。
從民法的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來說,已形成扶養關系的繼父母、繼子女,在繼父母與生父母婚姻關系解除后,仍相互享有繼承權。且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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