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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聞網訊(記者湯繼文)8月8日,記者在我市召開的黃河“河暢水安”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我市在黃河禁漁期內嚴格執行黃河禁漁期制度要求,開展聯合執法,維護黃河流域生態安全、生物安全、生產安全。
黃河禁漁期是根據農業農村部對黃河禁漁制度要求,自黃河河源區及上游重點水域實行全年禁漁,黃河寧夏段至入???,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禁止除休閑垂釣外的所有捕撈作業。在禁漁期內,我市成立了由市縣兩級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畜牧漁業服務中心領導小組。組織農業執法人員到沿黃區域開展宣傳教育。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開展聯合執法。自4月1日黃河禁漁以來,受理公安移交電魚一般處罰案件1起,移交公安涉漁刑事案件1起,對禁漁期違法捕撈行為起到了警示和震懾作用。
編輯:孔鼎
二審:王磊
終審:劉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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