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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澎湃新聞從廣西梧州市人民政府官網獲悉,近日梧州市人民政府發布《梧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我市促進剛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梧政規〔2023〕5號),通知共計15條內容,包括“合理確定首套房認定標準”、“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允許公積金用作購房前期資金”等。
通知顯示,合理確定首套房認定標準,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在支持多子女公積金繳存人家庭住房需求方面,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首套住房已結清再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32萬元提高至40萬元。
同時,允許公積金用作購房前期資金,為減輕職工個人及家庭首付資金周轉壓力,允許將住房公積金用作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前期資金,職工個人及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后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將住房公積金用作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前期資金,原則上不得退房,確因特殊原因需退房,所用作購房前期資金的公積金必須退回原公積金賬戶。
此外,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個稅予以退稅優惠,自2022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通知還提及,購房享受當地入學待遇?,在市本級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其適齡隨遷子女屬起始年級的,可憑備案的購房合同、契稅完稅憑證、居住證、務工證明等材料申請入學,按有關規定,以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到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由本小區開發商配建的幼兒園、小學,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安排小區內業主子女就讀。
對房企而言,調整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制度,將原備案價格調整期限從6個月調整為3個月,按一房一價申請價格調整備案。團購房源按“一事一議”原則,經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后適當調整。涉及毛坯改精裝的樓棟重新申請備案時,按首次申報辦理。
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通過新增貸款、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計劃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予以支持,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貸款需求,緩解企業融資壓力。推動專業增信機構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債提供增信,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融資支持力度。
此外,《通知》在商住用土地供給、繳交建設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調整預售審批條件等方面也有調整。
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官網信息,上述《通知》自7月28日起實施至2024年1月31日,部分措施的實施細則正在抓緊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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