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傷員“預擔保、快搶救、后付費”無差別急救綠色通道機制是指發生造成人員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預擔保傷員搶救費用,醫療機構對傷員實施快速高效急救,搶救結束后救助基金管理人支付墊付搶救費用的一種社會救助保障機制。6月28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省公安廳黨委委員、交通管理局局長李安林簡要介紹了機制的推進落實措施。
全面實施搶救費用“預擔保”。省政府先后兩次修訂完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不再區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交通事故,將所有道路交通事故傷員7日內的搶救費用全部無差別、無限額地納入道交基金的擔保對象。即:只要是在山西境內發生的交通事故,不論肇事車輛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不論交通事故傷員將來會承擔什么責任,不論傷員或責任方有無償還能力,全部無差別地由道交基金預先提供7日內搶救費用的擔保,為醫院收治交通事故傷員提供前期醫療費用保障。
曾經救助的傷員中,不僅有山西人,也有發生交通事故致傷的其他兄弟省、區、市人員。一般經過7天時間的搶救治療,傷員生命體征及傷情會逐步轉入平穩期和恢復期,特殊情況下還需要墊付7日后搶救費用的,承擔搶救任務的醫療機構需書面說明理由申請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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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對這一政策又作了進一步優化升級,提高了申請墊付額度,傷者7日以外的搶救費用,經審核確認后申請墊付最高額度由1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推進醫療機構實施“快搶救”。省公安廳積極會同省衛健委和省道交基金管理人(國壽財險山西分公司),在全省211家公立醫療機構成功搭建“道路交通事故重傷員無差別急救綠色通道”機制。
道交基金管理人預先向各綠色通道醫院承諾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傷員7日搶救費用的擔保,各綠色通道醫院承諾全天候24小時提供交通事故傷員急救服務,在收治交通事故傷員后,按照“先搶救,后付費”原則,7日內先行掛賬治療,確保傷員得到及時、快速、高效救治,不得向傷者及其家屬催收醫藥費用,不得因急救費用而延誤診療。
傷員就近、就急被送往非綠色通道醫院搶救的,只要是按照“先搶救,后付費”原則先行開展緊急救治的,同樣享受政策保障。
高效實施道交基金“后付費”。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通知承保事故車輛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和道交基金管理人,及時依法向收治傷員的醫院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并通報醫院。
承保事故車輛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和道交基金管理人在接到通知后,會向醫院和傷者本人或其家屬核實搶救費用情況,收集傷者身份證復印件、搶救費墊付申請書和承諾書、搶救費用清單等材料,資料齊全無誤后,基金管理人在2個工作日內墊付尚未結清的搶救費用。
同時,考慮到事故發生后傷員近親屬多在醫院照料,短時間無暇顧及其他事情,跨區域救治和傷情復雜的更是在居住地和救治地來回奔波,費時費力,為此,道交基金將申請墊付的時限,從原來的自接受搶救起30日延長至60日,為傷者家屬留出足夠的申請時間,充分保障傷員的救助權益。
下一步,省公安廳將繼續會同省道交基金管理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道交基金管理人和各綠色通道醫院深入群眾、深入基層,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舉措,進一步鞏固和提升主題教育成果,為山西打造“無差別、無障礙、無后顧之憂”“可預期、可信賴、可發展”的“三無”“三可”營商環境,為服務推動全省高質量發展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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