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傳銷是非法集資罪嗎
傳銷不是非法集資罪,傳銷是屬于單獨成立的一個罪名,組織、領導實施傳銷行為的組織,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
傳銷罪會影響子女嗎
父母因傳銷罪被判處刑罰留下案底的,會影響子女的政審,如子女報考公務員、參加事業單位考試、參軍等都會受到阻礙。找法網提醒您,案底是一種犯罪記錄制度,案底一旦產生,終身保存,不得消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三、
傳銷受害者如何判定
1.是否明知參與傳銷。
2.是否參與發展下線。在傳銷案件發展下線的,一律不應認定為被害人。
3.是否獲得返利、傭金等收益。一般情況下,只要是獲得返利等收益,不應認定為受害人。
4.參與的時間及活躍程度。如果該會員參與多次活動,且在活動中表現異?;钴S,即使未發展會員或者得到返利,也不應認定為被害人。
5.購買產品的次數。有的參與人員未發展會員,但多次構成虛構的產品并從中獲利,一般不宜認定為被害人。以上五個方面是認定被害人的關鍵因素,具體到個案,還要結合其他方面的因素綜合認定,以免損害真正被害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