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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能源監管辦發文《積極推動新能源接網工程回購,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提出:持續推動電網企業做好新能源接網工程回購和服務工作。
一是指導電網企業做好新能源接網工程回購方案標準制定。推動電網企業制定了接網工程回購容缺辦理機制,加快回購工作進程。
二是加強對可再生能源接網工程回購工作的監管督導。對已啟動回購流程的項目實行“周調度、月推進”,按月組織電網企業報送回購進展。
三是建立常態化推進機制。對于具備回購條件的項目,要求電網企業明確回購計劃進度和完成計劃。
原文件如下:
近年來,山東省新能源發展迅猛。截至2023年3月底,風電光伏裝機達到6885萬千瓦。為持續推動山東省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更好的服務新能源行業發展,山東能源監管辦認真履行職責,持續推動電網企業做好新能源接網工程回購和服務工作。
一是指導電網企業做好新能源接網工程回購方案標準制定。組織電網、新能源發電企業開展座談交流,督導電網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標準,結合山東實際,制定新能源發電企業接網工程回購工作方案,明確了回購條件、部門職責、流程時限等。推動電網企業制定了接網工程回購容缺辦理機制,加快回購工作進程。
二是加強對可再生能源接網工程回購工作的監管督導。對已啟動回購流程的項目實行“周調度、月推進”,按月組織電網企業報送回購進展,及時研判回購進度,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電網企業嚴格落實監管要求,主動與新能源項目做好溝通協調,具備條件的項目在雙方協商下快速推進。
三是建立常態化推進機制。督導電網企業對全省新能源發電企業接網工程情況按月進行梳理分析,對于具備回購條件的項目,要求電網企業明確回購計劃進度和完成計劃,并及時開展回購工作。定期聽取電網企業、新能源企業對接網工程項目回購情況的報告,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下一步,山東能源監管辦將認真落實國家有關政策要求,立足工作職能,督導電網企業加強電網和電源規劃統籌協調,做好新能源項目規劃建設、并網服務和接網工程回購監管工作,服務新能源行業發展,助力全省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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