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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 鄧如菲4月14日,許昌智能繼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許昌智能”)收到北交所審核問詢函。
公告顯示,根據申報材料,發行人前身為2009年5月設立的河南許繼智能控制技術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時多名股東均為許繼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員工。
2009年4月,許繼集團有限公司與許繼有限設立時的股東簽訂《關于許繼智能控制技術有限公司設立相關問題的協議》,協議約定:許繼集團有限公司用許繼商標、商譽、無形資產有償入股,并免除收取許繼智能控制技術有限公司對許繼無形資產有關的任何費用。后續許繼集團和許繼有限簽訂了《補充協議》、《框架協議》等,約定許繼有限向許繼集團和許繼電氣支付商標商號使用費。
許繼有限成立后,承擔了許繼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公司許繼電器設備公司職工安置工作。2017年,發行人不再使用“許繼”商標商號,并與許繼集團、許繼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就前述事項簽署了終止協議。2017年5月,公司名稱變更為許昌智能繼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共有7項發明專利,均為2017年及以前取得。
據此要求發行人說明公司成立的背景,公司成立時股東主要為許繼電氣前員工且公司承擔許繼集團職工安置工作的原因及合理性,除使用許繼商標、商號外,公司與許繼集團是否有其他約定或關聯關系,是否存在股權代持,報告期內公司與許繼集團有無業務往來和資金往來。
其次說明公司與許繼集團在人員、資產、業務、技術等方面的關系,公司停止使用“許繼”商標、商號后,是否存在利用相似名稱進行市場推廣、客戶開拓及產品銷售的情況,對比公司與許繼的商標、商號,說明是否存在侵權風險。
最后,說明公司發明專利對應的產品或服務、實現的營業收入,發明專利的發明人、是否為原許繼集團員工,如是,相關人員是否存在利用許繼集團的物質技術條件進行發明創造的情形,相關專利是否屬于職務發明,是否存在權屬糾紛或者侵權風險。
據招股書,許昌智能主營業務為智能配用電產品、新能源產品和系統的研發、設計、組裝、銷售和服務,以及電力工程總承包業務。主營產品及服務包括:高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及智能開關元件、配網自動化設備、智能變配電系統及智能元件、軌道交通電力設備、電力工程總承包業務、新能源解決方案、加工服務及其他等。
相關公司:許昌智能,許繼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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