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9月18日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內容如下:
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加強精準調控
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購買商品住房,不再審核購房人資格,不再限制上市交易時間。
二、落實金融支持措施
落實國家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適時調整優化島內外首套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
三、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
符合條件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認定、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及第二套利率,對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認定;階段性(期限為一年)上浮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系數至1,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
四、優化預售資金監管
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評級,優化商品房項目預售資金監管,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盤活資金。
五、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各有關部門要全面、準確、及時解讀房地產相關政策,穩定市場預期,引導企業理性拿地,居民理性消費;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打擊投機炒作等市場亂象;堅決打擊各類機構及個人制造、傳播不實信息等行為。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廈門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