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糾紛處理規定是什么?
彩禮糾紛處理規定即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對于生活困難,需要由給付人舉證證明。
彩禮糾紛是什么案由起訴?
婚約財產糾紛。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對方返還彩禮的案由包括有以下法定情形: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標簽: 彩禮糾紛處理規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