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規定如下:一年一次為期三十天的探望配偶的探親假;探望父母的探親假,已婚職工每四年給一次,為期20天。未婚職工每年一次為期20天的探親假。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