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病歷可以申請補開嗎?
一、
門診病歷可以補開嗎
門診病歷可以補開。如果當事人的門診病歷弄丟了,可以到醫院進行復印。一般來說,醫院都會保存相關的病歷信息,但是如果時間過長的,那么則可能不一定能夠查得到。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二、
門診病歷保存年限是多少年
根據法律規定,病歷分為三種:
1.住院病歷,醫院保管時間不得少于30年,遺失或損壞均為院方責任;
2.在醫院建立檔案的門診病歷,醫院保管時間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門診病歷,包括化驗單、檢查單、掛號票根等,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醫院有沒有保存患者病例的義務,患者病歷是由院方保存。
三、
門診病歷院方不給怎么辦
1.向醫院或相關部門申請:您可以向醫院或相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您需要獲取原始病歷的原因和目的,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例如身份證、診斷證明等。找法網提醒您,一般來說,醫院會依據相關法規和規定,盡快處理您的申請。
2.聯系就診醫生:如果您已經知道了自己的就診醫生,可以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與其聯系,說明您需要獲取原始病歷的情況和原因,并請其協助處理。
3.尋求法律援助:如果以上方法均無效,您可以尋求法律援助,向當地相關機構申請法律幫助,維護自身權益。
門診病歷可以作為診斷證明嗎?
門診病歷和診斷證明是不一樣的
門診病歷主要是記錄你的病情的情況和治療方案及藥物名稱。而診斷證明一般是一些醫療保險需要的一些證明性的文件,可以請你的主治醫生幫你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