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記者從“誠信內蒙古建設”第五期主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我區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部署的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打出了一套提高行政執法水平的“組合拳”,全區行政執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行政執法是行政機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重要方式。今年以來,我區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動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強化行政執法部門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開,依法公開部門權責清單、政務服務事項和有關執法決定等信息;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目前全區本級23個行政執法部門已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加強裁量基準在辦案中的適用,基本實現行政裁量標準制度化、規范化,有效提升了行政執法水平。
同時,全區行政執法部門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引導行政相對人及時整改違法問題,防止以罰代管;積極推進有溫度執法,如自治區公安廳推行“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不處罰”“十分鐘違停免罰”等舉措;著力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自治區司法廳聯合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開展全區涉企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推動完成全區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的整改,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斷完善執法監督制度體系,強化對基層綜合行政執法監督,拓寬行政執法監督渠道,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隊伍建設。目前,全區已選聘10537名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推動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工作常態化運行。(記者 郝佳麗 宋佳 祁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