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是:
1、在我國國內注冊的品牌,近3年內,經過自主研發、贈予、并購等方式或5年以上獨占許可方式,對主要企業產品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企業產品屬《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所列標準;
3、研發人員占本品牌本年整個職工的10%。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的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