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婚姻的探親待遇怎么樣?軍人婚姻有哪些報銷范圍?
已婚干部與愛人分居兩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愛人每年可來隊探望一次,往返車船費由單位報銷,愛人單位不能報銷的,由部隊報銷。
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來部隊結婚的,來隊結婚的車船費如地方不能報銷的,由部隊報銷,但當年不再報銷來隊探親的車船費。
報銷范圍
火車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費、空調費);
輪船三等艙位;
長途汽車票按本單位規定標準計發;
城市交通費從部隊駐地至車站、碼頭和從車站、碼頭至部隊駐地的車票、輪渡費憑據報銷(出租車輛費不予報銷);
民用交通費按本單位規定標準計發;
中轉住宿費每夜在不超過15元以內按實報銷。來隊家屬探親路費每年只報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