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有哪幾種方式?
一、轉包
轉包重要發生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戶之間。轉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受轉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的農戶。轉包人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產權不變,受轉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使用的權利,獲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轉包人支付轉包費。轉包無需發包人許可,但轉包合同需向發包人備案。
二、出租
出租主要是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種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過租賃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租權,并向出租的農戶支付租金,農民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無需經發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發包人備案。
三、互換
互換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之間,為方便耕種和各自需要,對各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換?;Q是種互易合同?;ヒ缀?,互換的雙方均取得對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經營權。雙方農戶達成互換合同后,還應與發包人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掇r村土地承包法》第40條規定:“承包方秒年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
四、轉讓
轉讓是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移給他人,轉讓將使農戶對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因此,對轉讓必須嚴格條件。在承包方與穩定的非農收入或其他經濟來源的情況下,方可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礎是農民有了切實的生活保障,否則不應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倘若沒有切實的生活來源,一旦遇到風險,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民可能流離失所,造成社會不穩定。轉讓的對象應限于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具備轉讓條件的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應當經發包方同意。
五、入股
即承包方將承包土地使用權入股,參加農業股份制,農業股份合作制或實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為分紅依據。主要是有些地方為保護規模經營產業區,在土地延包時才土地承包權確權到戶,使用權入股分紅的一種流轉方式。
六、反租倒包
是原承包給農戶的土地,由發包方反租回來,再重新發包或由集體直接經營。主要用以發展高效農業,創建科技示范區等。
七、退包
是指承包戶在承包期內把承包土地退交給集體,由集體重新發包的行為。退包的原因是這些農戶因從事二三產業或外出打工,自己無力耕種又不愿交由其他農戶經營。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時要遵循哪些原則?
(一)堅持土地流轉與土地確權相結合的原則。按照現有土地承包經營關系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的要求,繼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在確權、確地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進行土地流轉。土地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土地承包者的權益。
(二)堅持土地流轉與發展特色主導產業相結合的原則。制定明確的主導產業方向和農業結構調整規劃,引導土地承包者以多種方式流轉土地,使土地向特色主導產業集中,發展規模經營和集約經營。
(三)堅持土地流轉與發展設施農業相結合的原則。根據發展設施農業的總體規劃,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采取相應的鼓勵政策,積極推進土地流轉向規模經營和設施農業方向發展。
(四)堅持土地流轉與農業產業化相結合的原則。圍繞龍頭企業加基地加農戶的模式推進土地流轉,建設規模經營面積大、標準化生產程度高、產品安全可靠的產業化生產基地。
(五)堅持土地流轉與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相結合的原則。通過推進土地流轉,逐步使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為土地流轉、規模經營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