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不滿婚紗照發朋友圈罵影樓被告
2022年3月,王小姐以3899元的價格在一家婚紗影樓拍攝了婚紗照。王小姐表示,影樓的婚紗照把她“拍胖”了,照片上看起來像有150斤。
并且與影樓老板的溝通不暢,王小姐一氣之下在微信里罵了老板一頓,還在朋友圈里發布了辱罵影樓的話。影樓認為王小姐在朋友圈發布侮辱性言論,損害了自己的名譽權。要求王小姐刪文道歉未果后,影樓訴至法院。
法庭查明王小姐確實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了不當言論,并對“我的朋友圈我做主”的觀點進行了普法解釋,特別說明超越事實根據的辱罵行為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經過溝通,王小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和事件的嚴重性,表示愿意當庭書面道歉。最終,雙方達成和解。
二、損壞他人名譽怎么處理?
損壞他人名譽的,一般需要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三、侵犯名譽權會構成刑事犯罪嗎?
侵犯名譽權一般不會坐牢,但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使他人名譽權受到損害,情節嚴重的,涉嫌侮辱罪、誹謗罪,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值得注意的是,侮辱罪和誹謗罪都是親告罪,需要當事人自行提起訴訟。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