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長沙市辦理居住證辦理流程
居住證辦理條件
凡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擬居住三日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于居住之日起三日內申報暫住登記;(二)擬在長沙市居住三十日以上、年滿十六周歲并有固定居住(租住)住所或穩定職業的流動人口,應當申辦居住證。十六周歲以下和非長沙市戶籍學生可以申辦居住證。
(一)辦理居住證所需提供的材料
申領居住證,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住身份證;
2、本人相片(系統無法獲取相片的申領人需提供);
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二)居住證申辦流程:
長沙居住證可以分個人申辦和單位申辦兩種模式,它們各自的辦證流程差異較大。有需要的朋友不妨往下看看:
1、個人申辦
申請人到現居住地受理單位填寫《長沙市居住證申請表》、并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所證明和其它相關申請材料,經受理單位工作人員審核材料、取得居住證領取憑證,在預約日期或之后憑居住證領取憑證領取居住證。
2、用人單位或辦學機構集中申辦
首先由單位對員工或學生的身份信息集中登記造冊,到受理單位領取《長沙市居住證申請表》(空白表)。再分發表格,指導員工或學生如實填寫,并要求員工在表格背面粘貼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屬于育齡婦女的,還需粘貼婚育證復印件。收回《長沙市居住證申請表》,校對相關信息后在相片處加蓋騎縫公章。用人單位將申請表格等相關資料遞交受理單位,受理單位受理后打印居住證領取憑證。用人單位按預約日期或之后憑居住證領取憑證到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居住證辦理時限: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三)比照上述要求,結合長沙的實際情況,公安機關本著快速、便民的原則,對辦理時限作了如下規定:
申領人居住登記已滿半年,且申領地址與登記地址一致的,芙蓉、天心、岳麓、開福、雨花、高新區的所有派出所,望城區高塘嶺、星城、同興、黃金派出所,長沙縣星沙、泉塘、新安、湘龍派出所,瀏陽市淮川、荷花、集里、關口派出所,寧鄉縣玉潭、梅家田、金洲、歷經鋪派出所,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農村派出所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天津居住證辦理流程是怎樣?
(一)需要申領居住證的,由個人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或者由個人所在工作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集中到單位所在區縣的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
(二)區縣各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收到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材料后,負責對申領材料進行現場核對。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收件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補齊材料。
(三)受理申領居住證的單位應當于2個工作日內,將已經出具收件憑證的申領材料送至所在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單位開具收件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認定工作,并將制證信息上傳至市公安機關制證部門。
居住證由公安機關統一簽發。對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市公安機關制證部門應當自受理單位開具收件憑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制作。申請人憑收件憑證到受理單位領取居住證。
三、居住證辦理的流程
每個省市可能不一樣,一般是提交本人身份證、居住證明等資料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請辦理。根據相關規定,離開戶籍所在地進入本市的,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轄區流動人口服務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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