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科技7月21日訊(記者 張潤琪)日前,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刪除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公告(第34批)。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編制管理規程》規定,目錄之內的車型、產品不得在北京市銷售。
公告顯示,此次刪除原因涉及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企業主動申請、3C證書暫停等,共134批次產品。商標涉及“華雁”鉛酸蓄電池、“立馬”鉛酸蓄電池、“愛瑪”鋰電池、“綠能”鉛酸蓄電池、“新日”鉛酸蓄電池、“臺鈴”鋰電池、“小刀”鋰電池、“小鳥”鉛酸蓄電池、“小牛”鋰電池、“雅迪”鋰電池及鉛酸蓄電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