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全國股轉公司發布消息稱,7月份共對2宗違規行為給予紀律處分,對126宗違規行為采取自律監管措施。其中,對74宗違規行為采取口頭警示、約見談話、提交書面承諾自律監管措施,對52宗違規行為采取書面形式自律監管措施。
對此,聯訊證券新三板研究負責人彭海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這是全國股轉公司為規范新三板市場主體行為,促進其合法合規參與市場,并切實履行一線監管職責,持續強化自律監管的有力舉措。
“自2016年年初以來,全國股轉公司對新三板參與主體實施嚴厲監管,新三板市場一直處于強監管期。目前,對新三板參與主體的違規行為進行監管處罰已呈現出常態化,這種常態化嚴格監管將積極引導各參與主體持續規范化,凈化新三板市場生態,維護參與主體合法權益,夯實未來新三板的深化改革基礎。”新三板評論家、北京南山投資創始人周運南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全國股轉公司發布的消息顯示,針對被采取書面形式自律監管措施的違規行為,主要包括以下13種類型:一是掛牌公司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會計數據披露有誤;二是掛牌公司公開轉讓說明書信息披露不真實,存在虛假記載;三是掛牌公司在股票發行過程中未按規定審議和披露特殊投資條款、未在繳款期前披露股票發行認購公告、募集資金專戶管理違規、違規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四是掛牌公司未按要求披露募集資金存放及使用情況報告、未披露股票被暫停轉讓公告。五是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占用掛牌公司資金,掛牌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六是掛牌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未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七是掛牌公司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八是掛牌公司未及時披露重大事件,包括重大訴訟,5%以上股權被質押、凍結,公司財產被查封、凍結,掛牌公司及其相關人員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情況,出售子公司股權、設立子公司事宜,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事項等;九是掛牌公司股份存在代持行為,導致股權不明晰;十是掛牌公司未在區域股權市場摘牌即在我司完成掛牌;十一是掛牌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未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十二是掛牌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回復我司問詢函;十三是掛牌公司股東增持或減持掛牌公司股份,與其一致行動人合并持股比例達到掛牌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整數倍時未暫停交易。
周運南表示,全國股轉公司會對上述違規情形實行嚴格監管,并對相關責任主體給予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提升掛牌公司規范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深化新三板市場改革夯實基礎。(劉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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