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婚后加名離婚時如何分割?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的屬于夫妻共同房產,對于夫妻共同房產,一般是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房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且同意競價的,可以讓價高者得到房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前財產離婚時一般如何分割?
1、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4、婚前財產屬于個人所有,離婚后,應當先區分財產是否屬于共同財產,若是屬于共同財產,則雙方約定分配比例,一般原則上是一人一半。若確定了是個人財產,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不是夫妻可以共同買房嗎?
不是夫妻也可以共同買房,該房產屬于購房人的共同房產。同時,需要鑒于雙方還沒有夫妻關系,明確各自在這房子上權益份額占多少是很有必要的。如果需要在房產證上寫雙方姓名,建議到公證書做一個簡單的公證。
共同購房,不外乎兩種情況,即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基于了當事人的共同關系而發生;共同關系,產生于婚姻家庭領域及具有一定親屬關系的公民之間。
非夫妻關系共同買房要注意什么?
1、兩個年輕人買房時,可能因為積蓄不足需要向父母借助。這種情況下,買房時如已在房產證上同時寫明兩個人的名字,還要再另外簽署一份協議。
2、未婚情侶貸款買房,可以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共同簽署一份協議,一旦發生糾紛,彼此能夠及時找出證據來證明,也好避免日后房產糾紛帶來更大的麻煩。
3、主貸人、次貸人的選擇要合理:不少的夫妻在進行購房的時候也是通過貸款去進行購買的,所以夫妻雙方一定要把主貸人和次貸人確定好。因為我國信貸政策會有變化,那么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的時候應該結合實際情況,不是簡單的根據收入高低來制定。一般在確定主貸款人時,都是選擇的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但是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4、提前定好房產份額:在夫妻雙方共同購買房屋的時候一定會涉及到各自所占多少房產份額的問題,所以為了避免日后的糾紛,夫妻在買房前應該提前確定好房產分配的份額,這樣就算是日后婚姻出現什么問題,大家也可以按照約定好的房產份額進行分割。
5、在雙方還未確定夫妻關系前,一方因某種原因不能貸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如果日后感情不合分手的話,那么貸款的這一方就得獨自承擔這筆龐大的“外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