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管理辦法的法律依據是哪些內容?
《發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發票的種類有哪些?
發票種類有三種,即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專業發票。
1、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專門用于結算銷售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使用的一種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得領購使用。一般納稅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2、普通發票。普通發票主要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也可使用普通發票。
3、專業發票。專業發票是指國有保險企業的存貸、匯兌、轉賬憑證、保險憑證;國有郵政、電信企業的郵票、郵單、話務、電報收據;國有鐵路、國有航空企業和交通部門、國有公路、水上運輸企業的客票、貨票等。專業發票是一種特殊種類的發票,但不套印發票監制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