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Trademark Infringement)即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商標侵權的認定標準如下:
1、有違法行為存在,行為的違法性是指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違反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商標違法行為的存在是侵權行為構成的前提條件;
2、有損害事實發生,損害事實在商標侵權行為中是一個具有特殊性的條件,至于損害事實,可以是物質損害,也可以是非物質損害;
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損害事實不同,形成的因果關系也不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造成了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則違反行為與損害事實形成因果關系;
4、行為人的主觀過錯,無論侵權人主觀上故意或過失,都應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