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已有多家公司通過資本市場完成并購重組,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等各項業務也在正常推進。今年2月份,中國船舶以發行股份方式向中船集團等收購江南造船多個資產,交易總金額達373.68億元,交易完成后,中國船舶將新增軍用船舶造修相關業務,鞏固行業地位,提升抗周期風險能力;同月,一汽轎車置出乘用車相關業務資產與負債,解決與兄弟公司一汽夏利之間的同業競爭問題,并作價270億元置入一汽集團旗下盈利性最強商用車板塊公司,實現一汽集團商用車整車業務上市……
不管是配合國有企業改革,還是通暢資本市場出口,中國船舶、一汽轎車等公司的案例,是資本市場并購重組主渠道作用日益彰顯的縮影。
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月份至4月份,境內上市公司實施并購重組744單、交易金額5016.85億元。交易單數同比增長4.2%,交易金額基本與去年同期持平。
1月份至4月份,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申請25單,交易金額1621.93億元,配套融資202.75億元,交易金額和配套募集資產金額較去年同期大幅增長,分別同比增長28.32%和28.86%。證監會持續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疫情期間并購重組審核服務工作,通過努力,1月份至4月份平均審核用時不到40天,較2018年的61天和2019年的53天,效率進一步提升。
總體來看,今年前4個月并購重組具有三個亮點和特點。一是大型并購交易不斷增多,今年以來,交易規模在50億元以上并購重組7單,出現明顯增長,其中3單項目超過100億元;二是以“同行業、上下游”資產為目標的“產業并購”成為主流,2018年以來,經證監會核準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申請中,產業整合類并購占比持續保持在70%左右;三是并購重組直接融資作用不斷增強。今年以來,核準項目中近70%項目存在配套融資安排,累計配套融資202.75億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表示,今年1月份至4月份,并購重組交易量同比增長,交易效率繼續提升。一方面原因是疫情期間出臺了彈性措施,保障并購重組正常推進;另一方面,有關部門落實新證券法要求,持續深化并購重組市場化改革。
具體來看,發布配套融資與再融資新規過渡期銜接規定,便利企業融資;優化服務方式,實現并購重組業務“兩個不停”,即受理不停、審核不停;出臺并購重組相關事項延期措施,緩解疫情影響,包括財務資料有效期延期、股東大會通知時限延期和業績承諾延期安排。
同時,落實新證券法要求,持續深化并購重組市場化改革。建立更加符合注冊制要求的高效并購重組機制,強調并購重組要符合創業板定位,價格形成機制上給予更多彈性。深化“放管服”改革,細化信息披露監管安排,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問責機制。根據新證券法修改情況,推進定向可轉債并購常態化工作。
總之,證監會全面調研上市公司并購重組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通過優化服務方式、制定彈性措施等,便利企業融資,彰顯監管溫度,先后出臺包括“一放寬、兩優化、三延期”等在內的諸多措施,助力上市公司穩妥、有序開展并購重組業務。(記者 溫濟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