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證券法》生效在即,1月16日至1月17日召開的2020年證監會系統工作會議再次提到,2020年證監會要以促進優勝劣汰為目標,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優化退市標準,進一步暢通市場化法治化退出渠道。
“近年來,監管層不斷完善A股退市制度。把不合格的上市公司淘汰出局,能促使資源從低效率的劣質企業流向高效率的優質企業,讓市場保持新的生機和活力,有利于股市長期發展。”私募排排網研究員劉有華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事實上,自2012年、2014年、2018年證監會相繼啟動三輪退市制度改革后,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包括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及重大違法等多元化退市指標體系。而從剛剛過去的2019年來看,A股市場共有18家上市公司退市,且退市數量創下歷年新高;從類型上看,包括1家主動退市、9家強制退市和8家以重組出清資產方式的退市。
在劉有華看來,多元化的退市方式是退市制度進一步深入和完善的具體體現。
值得關注的是,隨著近年來退市制度的不斷完善,新《證券法》對退市情形的有關規定亦予以優化,其中最為明顯的就是在多處刪掉了“暫停上市”的相關情形表述。
如新《證券法》明確“上市交易的證券,有證券交易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的,由證券交易所按照業務規則終止其上市交易。”這意味著對于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將不需要給予“暫停上市”的過渡期,直接進入“終止上市”階段。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無疑是為后續退市制度改革留出空間。結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健全退出機制”的部署以及2020年證監會系統工作會議的相關部署情況來看,預計退市制度改革將在2020年提速。
知遠投資總經理柳正華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稱,資本市場要想長期健康發展,必須要進一步優化退市方式并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只有資本市場中的主體有進有出、循環更新,資本市場才能健康成長。而隨著新《證券法》即將正式實施,預計未來A股市場的退市公司數量會越來越多。
(杜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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