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晚間,創業板上市公司美聯新材(300586)披露了兩市首份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公司擬10轉6送3派0.75元。記者通過比對高送轉新規條例發現,相較于創業板公司每10股轉送達到或超過10股系高送轉的規定,美聯新材此次利潤分配方案可謂打了高送轉的“擦邊球”。 根據公告,美聯新材董事會于2019年12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黃偉汕提交的《關于2019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提議及承諾》。黃偉汕提議,擬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總股本2.4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0.75元(含稅),送紅股3股(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6股。
北京商報記者以關鍵詞不完全統計兩市公告發現,美聯新材出爐的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系兩市首份。
此前一段時間,上市公司超高比例送轉及披露高送轉方案配合重要股東減持計劃等亂象一度被市場詬病。2018年11月,高送轉新規出爐。滬深交易所在前期監管實踐的基礎上,引入對高送轉的“硬約束”,建立了一套將高送轉與業績成長性以及股東減持、限售股解限相掛鉤的約束機制,作出凈利同比下滑超過50%的公司禁止披露高送轉等規定。其中,深交所發布的高送轉新規規定,深交所高送轉是指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公司每10股送紅股與公積金轉增股本合計分別達到或者超過5股、8股、10股。不難看出,美聯新材此次推出的利潤分配方案距離構成高送轉僅相差“一步之遙”。
根據高送轉新規,構成高送轉的,交易所有著嚴格的規定,包括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轉方案的,其最近兩年同期凈利潤應當持續增長,且每股送轉比例不能高于上市公司最近兩年同期凈利潤的復合增長率等規定。此外,新規規定,提議股東和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監高前3個月存在減持情形或者后3個月存在減持計劃,或者在所持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除外)限售期屆滿前后3個月內的,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轉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擬“10送轉9”的美聯新材剛剛在近期披露了董事兼高級管理人員計劃減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根據美聯新材11月27日披露的公告,持有美聯新材股份187.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0.7813%)的董事兼高級管理人員段文勇計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即2019年12月18日)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等合法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含)8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0.3417%)。
針對此次推出的2019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北京商報記者曾致電美聯新材進行采訪,截至記者發稿,對方電話未能有人接聽。(記者 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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