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公安部督辦的駐馬店拐賣柬埔寨籍婦女案中,以“追求極致、止于至善”的理念,堅持治罪與治理并重,努力做好案件辦理“后半篇文章”,能動司法,一體化履職,實現了辦案質量、效率與公平正義的有機統一,收到了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對跨國夫妻,利欲熏心,拐賣婦女,鋃鐺入獄,留下年邁的父親和一個兩歲多的女兒相依為命。父母犯罪,孩子是無辜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民政部等12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辦案檢察官認為楊鑫鑫(化名)父母雙雙因拐賣婦女被判刑在押,限制人身自由,屬于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即“事實孤兒”。在走訪調查的基礎上,辦案檢察官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發出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進行關注,納入救助保障。主動與縣公安局、民政局、鄉政府、當地村委會聯系,到派出所開證明,協助為小女孩楊鑫鑫(化名)申請辦理“事實孤兒”相關手續,并宣傳我國對“事實孤兒”的救助政策。
辦案檢察官到泰山廟街找到小女孩的爺爺楊某銀時,說起家庭變故,爺爺抱著兩歲多的孫女老淚縱橫,泣不成聲,場景令人揪心。楊某銀家還有一位八十九歲的老娘需要伺候,大兒子楊某嶺在浙江打工時因意外事故身亡,妻子離家出走,小兒子楊某和柬埔寨籍媳婦柯某因犯拐賣婦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楊某銀年事已高,疾病纏身,還需要動手術。
楊鑫鑫(化名)的情況是否符合“事實孤兒”救助政策?如何更好的保障“事實孤兒”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2023年7月12日,泌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燕主持召開聽證會,邀請縣婦聯、民政、鄉政府、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參加聽證會,共同學習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民政部等12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達成了共識,聽證員們一致同意當地政府和民政部門按程序為小女孩楊鑫鑫(化名)申報“事實孤兒”身份,享受國家“事實孤兒”救助政策。目前各項審批手續已完成,“事實孤兒”小女孩的撫養保障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泌陽縣人民檢察院針對拐賣外籍婦女案件中發現的外籍婦女婚姻登記問題,跨國婚姻所生子女戶口登記等,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和政策,及時向縣公安局、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完善機制,登記造冊,納入實有人口管理,堵塞漏洞。結合該案辦理,泌陽縣人民檢察院還和縣民政局形成了關于開展事實孤兒保護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暢通事實孤兒線索雙向移送渠道,實現“事實孤兒”救助保障常態化。確保國家對事實孤兒保障政策落實到位,讓事實孤兒不孤單,彰顯了檢察溫情和責任擔當。(韓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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