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聚合改制?
聚合改制是指多個待改制企業根據有關協議、按照既定原則將屬于不同企業法人的部分資產或權益注入新的主體公司,實施重組;相關債務按有關協議分別由分立后的新公司及參與重組的各方改制主體企業承擔。
若多個待改制企業都將其全部資產注入新的主體企業,則該聚合改制活動即成為整體改制的一種特例。聚合改制模式一般適用于跨行業、跨地區、跨部門的企業集團對其內部多家下屬企業單位具有關聯的業務及資產的改組、改制。
聚合改制的分類分別是什么內容?
按照新的主體企業是否是新設立的公司法人,聚合改制分為新建聚合改制和轉換聚合改制。
1、新建聚合改制
新建聚合改制是新設立公司作為改制后的主體企業。
2、轉換聚合改制
轉換聚合改制是在多個待改制企業中選擇一個企業作為主體企業,并在重組改制后履行相應注冊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