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利稅是怎樣征收?
紅利稅是指對上市公司的分紅征收的稅費,投資者參與分紅后,持有一個月及以下需要繳納20%的分紅稅,持有一個月(含一個月)到一年(含一年)的需要繳納10%的分紅稅,股票分紅后持有股票超過一年不交稅,分紅稅在股票賣出成交時扣除。
投資者在交易股票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除了分紅稅外,股票賣出時會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收取成交金額的千分之1。
分紅稅收怎么計算?
分紅稅收的計算具體如下:
1、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需要繳納20%的稅收。獲得現金分紅100元,需要繳納20元紅利稅;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需要繳納10%的稅收。獲得現金分紅100元,需要繳納10元紅利稅;
3、持股期限1年以上 ,享受優惠政策,暫時免征紅利稅。
分紅稅,又稱“股息預提稅”。指的是荷蘭個人所得稅和法人所得稅的一部分。征稅對象是擁有荷蘭居住法人股票取得的分紅以及其分享利潤證券收入和分享利潤債券收入。納稅人包括個人和法人。實行比例稅率,1985年稅率為25%。
分紅稅納稅人包括個人和法人。分紅稅實行源泉征收,由支付股息者扣繳。納稅人繳納的分紅稅可以在個人所得稅或法人所得稅中扣抵。
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派發股息紅利的時候需要繳納紅利稅,在有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已經代為繳納,不需要注明含稅;上市公司沒有代為繳納紅利稅,需要股民自己繳納。分紅派息,就是上市公司以稅后利潤,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及任意公積金后,將剩余利潤以現金或股票的方式,按股東持股比例或按公司章程規定的辦法進行分配的行為。
上市公司向股民分紅主要有兩種形式,即向股東派發現金紅利和派送股票股利,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并用。股票分紅含稅,指的是派發現金紅利應繳的稅款。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也稱為派股,就是按照持股比例向原股東派送一定比例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