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辦理離婚需要本人嗎
嚴格來講夫妻在異地是不能辦理協議離婚的,也就是說夫妻辦理離婚必須要本人一起去辦理。
因為《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五條規定 婚姻登記管轄按照行政區域劃分。
(一)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鄉(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二)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辦理一方常住戶口在轄區內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華僑、出國人員的婚姻登記。
辦理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別區域內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
婚姻登記機關不得違反上述規定辦理婚姻登記。
因此如果夫妻雙方的戶口不在同一地區的話,那么此時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的,則可以視為異地協議離婚,但如果是到夫妻雙方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區辦理協議離婚的話,則相關的婚姻登記機構是不會受理辦理協議離婚的。
二、離婚是去法院還是去民政局辦理?
(一)可以到民政局辦理的離婚
協議離婚是解除夫妻關系的一種形式,指夫妻雙方自愿離異,并就其他問題(主要是財產問題和孩子撫養問題)達成合意,經過有關部門的認可即可解除夫妻關系的離婚方式。
在婚姻法學理論中,又將協議離婚的法律程序稱為登記離婚,指必須由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對雙方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登記。我國《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將協議離婚表述為雙方自愿離婚。《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是自愿離婚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目前我國的協議離婚由《婚姻登記條例》規范,男女雙方協議離婚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屬于行政登記管理程序。需要說明的是,現實中某些離婚夫妻存在這樣的誤解,即認為雙方只要簽署了離婚協議書,婚姻關系即自動解除。這種觀點是不對的,雙方的離婚協議只有到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登記后才發生法律效力,這道行政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二)應該到法院辦理的離婚
三、可以辦理異地離婚嗎
不可以辦理異地離婚,只能到任意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其他地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能辦理。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從上面的文章我們可以了解到,如果想要離婚的話那么是需要雙方一起去辦理的,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夫妻辦理離婚需要本人嗎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網站律師,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