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時候是否可以告第三者重婚?
離婚的時候可以告第三者重婚,法律上認定重婚必須是有兩本以上的結婚證,或者是沒有登記結婚,但是對外一直以夫妻宣稱,并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長時間。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張重婚一方賠償精神損失費以及物質損失,解除婚姻關系,同時還可以通過刑事自訴或刑事公訴讓重婚一方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但是重婚的認定在法律上是很嚴格的,需要根據雙方的具體情形和證據情況來判定。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的應予立案:
1、本人有配偶而又與他人結婚的;
2、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如果重婚罪的證據不足,不能定罪的話,被羈押的嫌疑人會被立即釋放,通常公安部門會介入偵查,如果還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