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注意事項有哪些?精神損害賠償具體實施注意什么?
1、因侵權行為導致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永久性毀損、滅失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確定標準適用上一條的規定。
2、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不受上述最高限額50000元規定的限制,其具體賠償數額應根據侵權人獲利的多少而定。
3、同一侵權行為分別侵害二個或二個以上自然人人格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本法確定的賠償標準分別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4、在共同侵權案件中,無論被告人數的多少,作為多個被告共同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
5、侵權行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遺體、遺骨、隱私的,無論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人數的多少,作為被告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
標簽: 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損害賠償的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