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購條件有:
1、投資者參與網上新股申購時,需要在T-2日前20個交易日內賬戶中滬深非限售A股股票的日均持有市值在1萬元以上,滬深兩市分開計算。
2、投資者網上申購的數量不得超過T-2日前20個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也不得超過主承銷商規定的申購上限,且必須足額繳款。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獲得配售后,應當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
法律依據: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獲得配售后,應當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新股或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可以中止發行。
除本辦法規定的中止發行情形外,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還可以約定中止發行的其他具體情形并事先披露。中止發行后,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可重新啟動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