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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昆明5月15日電 (記者 繆超)在第14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之際,云南省公安廳1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通報,2023年1月至4月,云南公安經偵部門共偵辦各類經濟犯罪案件1559起,破案131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86人,挽回經濟損失4.1億元。
今年以來,云南各地公安聚焦優化營商環境,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經濟違法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其中,不斷加強打擊走私違法犯罪工作,共查處走私違法犯罪案件633起,抓獲違法犯罪人員828人,涉案價值9000余萬元;深入開展民生領域經濟犯罪專項打擊工作,共立案偵辦涉煙犯罪案件359起,查獲假冒走私卷煙8000余萬支;立案偵辦非法集資犯罪案件62起,挽回經濟損失1.54億元;立案偵辦傳銷犯罪案件4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4人,追繳違法所得255萬元;持續加大對破壞金融和市場管理秩序的案件偵辦力度,共立案偵辦涉稅犯罪案件5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3人,挽回經濟損失3423萬元。
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云南省公安廳還推介了各地公安機關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一是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經偵大隊深化打擊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經濟犯罪;二是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堅持“打源頭、端窩點、搗網絡”,成功摧毀一個盤踞在昆明、普洱、西雙版納的醫保詐騙及非法經營的犯罪網絡;三是大理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在防范經濟犯罪和服務民營企業上創新實施“進企聯企”工程,成立6家“服務民營企業工作站”,努力為企業提供最優質的服務;四是楚雄州公安局環食藥偵支隊聯合市場監管部門成功偵破“4·02”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查封扣押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的衛生潔具754件(套),繳獲假冒商標標識2036條,案值達1000多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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