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出資人主要還是一些私營企業和富裕的個人;而在國外成熟市場條件下,私募股權投資業資金來源主要是機構投資者,包括養老金、證券基金,以及金融機構、保險機構等。另一方面,我國居民投資方式少,投資收益低。居民傳統的投資方式仍然是儲蓄、國債、基金、股票和房地產。拓寬私募股權投資業資金來源,有利于為居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提供更多選擇。私募股權投資業資金來源,逐步建立起一個包含金融機構、境外資本、保險基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企業資金、富裕個人及社會閑余資金在內的多元化資金來源體系,豐富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更好地服務于國民經濟的轉型升級發展。
基金交易的參與主體是誰?基金參與主體一般包括三類,即基金當事人、市場服務機構、行業監管自律組織。
1.基金當事人:份額持有人(即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一般為商業銀行)
2.市場服務機構:基金銷售機構、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律師事務所和會計事務所
3.監管自律組織:基金監管機構(證監會)、基金自律機構(證券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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