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資、補債成為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的主要應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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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近180家保險公司陸續披露了2023年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截至8月30日,有27家公司償付能力不達標,部分公司未發布償付能力報告。
償付能力是對保險公司各類風險的綜合判斷,也是衡量保險公司償債能力及安全性的重要指標。按照原銀保監會《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償付能力達標的保險公司須同時符合3項監管要求: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為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對支點財經記者表示,對償付能力不達標的險企,監管機構會限制某些業務的開展,情況嚴重的,甚至會進行接管。
湖北有長江財險和國華人壽兩家保險公司。第二季度,長江財險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221.53%,風險綜合評級BB,達到監管標準。注冊地在武漢、總部位于上海的國華人壽則未披露第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
多家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亮紅燈”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召開的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指出,二季度有27家險企業風險綜合評級不達標,其中15家公司為C類,12家公司為D類。據不完全統計,壽險方面,北大方正人壽3項監管要求均不達標、三峽人壽2項不達標,華匯人壽、合眾人壽、幸福人壽、長生人壽、渤海人壽等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為C。
財險方面,長安保險和安心保險3項指標均不達標,比亞迪財險風險綜合評級為D,除此之外,富德財險、安華農險、珠峰財險、華安財險、前海財險、渤海財險、都邦財險等公司綜合風險評級為C。
2023年第二季度償付能力不達標險企(部分)
注: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是指即核心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值,衡量保險公司高質量資本的充足狀況;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是指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值,衡量保險公司資本的總體充足狀況。(來源:支點財經整理)
二季度,安心財險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負值,經營情況堪憂:目前主要面臨償付能力嚴重不足,短期健康險、車險等主要業務停滯,流動性壓力較大等風險。公司表示,正在高度重視并全力推進增資工作,以期盡快實現實質性進展。
北大方正人壽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19.77%,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39.53%,遠低于達標水平。北大方正人壽表示,償付能力不達標的主要原因是與方正集團關聯債權大幅減值。目前公司正積極協調三方股東,推動增資事宜,預計三季度末增資后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將高于120%。
三峽人壽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75.13%,綜合風險評級由C類降至D類。三峽人壽表示,目前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是償付能力承壓以及相關戰略和可資本化等風險,改進措施包括繼續加強相應風險的整改、推動風險偏好體系和關鍵風險指標庫建設、改善內控合規短板、落實償付能力管理方案等。
比亞迪財險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由上季度的-428.59%上升至949.54%,償付能力有所好轉,不過風險綜合評級為D,仍未達標。比亞迪財險是由比亞迪耗資36億元收購破產重整險企易安財險而來。今年上半年,比亞迪財險實現保費收入60.79萬元,實現凈利潤-2746.49萬元。
增資、補債成為了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的主要應對方法。渤海人壽表示,將采取加快落實資本補充工作,推進發債增資取得實效,加快推進增資引戰工作,全力開展次級定期債募集工作等措施。截至二季度末,渤海人壽已完成2.3億元次級定期債的募集。
對此,某大型險企投資部負責人李明(化名)對支點財經記者表示,增資、補債提升了資本金,提高了險企抵御風險的能力,可以起到改善險企償付能力的作用。除此之外,險企還應通過改善產品、壓縮費用、增強盈利能力“治本”來提升自身償付能力。
經過整改后,部分公司評級有所改善。幸福人壽二季度風險綜合評級為C類,報告中公司表示得分已達到B類標準,按照相關規定暫維持上季度評級結果,連續兩季度有所提升后以當季度為準;都邦財險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指標有明顯改善,雖仍未達到監管要求的B類及以上,但風險綜合評級已由去年的D類上升至C類。
警惕市場風險
第二季度,除正在推進風險處置工作的天安人壽、華夏人壽,還有大家人壽、和諧健康、恒大人壽、富德生命、前海人壽等險企沒有披露償付能力數據,信泰人壽、弘康人壽2家險企沒有披露風險綜合評級,其中多家企業已經陷困,償付能力報告難產。
業內人士分析,對于存在問題風險的險企,監管部門大概率會采取措施,譬如限制新保單,限制向股東分紅,限制增設分支機構等,但并不會叫停銷售。同時,監管部門允許險企不披露償付能力數據,是希望企業通過調整產品結構、繳費模式和壓降成本等方式,改善經營能力。
所以,在熱銷的產品中,經常能看到陷困險企的名字。截至今年4月,銀保同業市場,保費規模前十的保險公司中,就有大家人壽、和諧健康、華夏人壽和恒大人壽4家高風險公司。
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是,償付能力不足的高風險險企,他們的產品還能購買嗎?
保險業內人士分析稱,償付能力充足率是動態、波動性的指標,償付能力過于充足,也表示資本金沒有得到充分運用,但如果償付能力不達標,則需警惕險企后期發展能力和經營風險。
“為了獲得保費規模和現金流量,一些中小險企和陷困公司往往給出的銷售費用更高,讓渠道有充足的意愿去推產品。為了兌付過去的高息保單,后面還要發新的高息產品,風險越疊越高?!币晃毁Y深保險銷售人士對記者表示。
中國保險保障基金公司發布的《中國保險業風險評估報告2022》也提及,保險市場利差損(保險資金投資運用收益率低于有效保險合同的平均預定利率而造成的虧損)風險加劇,在長期利率下行的環境下,以固定收益類投資為主的保險行業投資收益率將有所下降,到期資產和新增資產無法持續原有的收益率,但負債成本相對剛性,將導致利差逐步收窄,存在較大再投資風險和利差損風險。保險業資本供需不匹配將導致保險公司,特別是中小保險公司資本壓力增大,資本不足風險也在增大。
李明分析,如果陷困企業長期無法改善償付能力,按歷史情況看,國家保險保障基金和有實力的企業會接管瀕臨破產或者重組的險企。安邦保險曾瘋狂投資并購,形成了巨大的風險隱患,加之創始人、董事長吳小暉涉嫌經濟犯罪,嚴重危及公司償付能力,最終被原銀保監會接管。中國保險保障基金和中石化集團、上汽集團共同出資203.6億元設立大家保險集團,依法受讓安邦人壽、安邦養老和安邦資管的股權,同時設立大家財險,接管安邦財險的部分保險業務、資產和負債。華夏人壽、新華人壽等多家險企早先也曾被接管。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伴隨保險業門檻抬高、社會資本進入保險行業意愿降低、宏觀經濟不景氣等因素,化解風險的難度有所上升。
京都律師事務所金美華律師提醒,在保險銷售過程中會存在誤導的情況,導致消費者忽視償付能力指標。如果保險銷售一味強調“國家兜底”“償付能力不重要”“保險公司不會破產”“完全不用擔心保單兌付”等概念,會使消費者片面理解保險法,屬于誤導消費者,夸大保險產品功能。(記者 張帆)
(實習生馬廣弟參與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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