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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0日訊 珈偉新能(300317.SZ)昨晚公告稱,公司昨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中心對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公司本次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
珈偉新能2023年7月7日披露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顯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132,566,028.22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珈偉新能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是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是曹新強、郭春江。
珈偉新能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為人民幣4.58元/股。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數量為247,285,159股,不超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阜陽泉賦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全部股份。
本次發行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阜陽泉賦,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化。本次發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東均為阜陽泉賦,實際控制人均為潁泉國資委。
阜陽泉賦認購的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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