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3日訊 香雪制藥(300147.SZ)今日收報5.41元,漲幅2.46%。
昨晚,香雪制藥發布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95988.4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全部用于梅州五華產業園建設項目、公司主要產品研發項目、數字化平臺升級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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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采用向特定對象發行的方式,自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批復后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本次發行股票數量將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公司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上限為198383713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數量將作出相應調整。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含35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投資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本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本次發行結束后因公司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應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結束后發行對象減持認購的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按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限售期滿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將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次發行完成前公司的滾存未分配利潤將由本次發行完成后的新老股東按發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本次發行決議的有效期為自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
公司本次擬以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過35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目前公司尚未確定發行對象,因而無法確定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系。具體發行對象與公司之間的關系將在發行結束后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予以披露。
本次發行前,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王永輝和陳淑梅。截至預案出具日,王永輝、陳淑梅通過廣州市昆侖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59%的股份,廣州市昆侖投資有限公司為公司控股股東,王永輝和陳淑梅通過上述方式合計持有149409921股股份,占公司當前股本的總比例為22.59%。按照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數量上限198383713股測算,本次發行完成后,王永輝和陳淑梅的持股比例最低減少至17.38%。為保證公司控制權的穩定,公司報送發行方案時,將根據具體情況以及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要求,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定單一認購對象(包括其關聯方)認購股份數量(比例)的上限,或視情況要求本次發行的認購對象出具關于不謀求公司控制權、不與其他方達成一致行動關系的承諾等措施,具體以公司披露的發行方案為準。因此,本次發行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將有所下降,但不會導致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也不會導致公司股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香雪制藥2022年年度報告顯示,2022年,香雪制藥實現營業收入21.87億元,同比下滑26.3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33億元,同比增長22.5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5.53億元,同比增長24.29%;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2.27億元,同比下滑11.72%。此外,2021年香雪制藥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6.88億元。
香雪制藥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顯示,2023年一季度,香雪制藥實現營業收入5.89億元,同比下滑4.0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53.69萬元,同比增長108.3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310.00萬元,同比增長102.84%;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5497.75萬元,同比增長4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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