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中新社北京7月31日電 (記者 陳康亮)中國證監會31日發布消息稱,近日,證監會發布《期貨市場持倉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貫徹落實相關法律,增強期貨市場持倉管理的系統性和針對性,進一步提升監管透明度和增強監管效率。
據悉,《暫行規定》重點對持倉限額、套期保值、大戶持倉報告、持倉合并等基礎制度的內涵、制定或調整原則、適用情形、各參與主體義務等作出規定。一是明確持倉限額的制定或調整原則、設定方法,規范交易行為。二是對套期保值行為進行原則性規范,明確期貨交易所的審批和管理義務。三是完善大戶持倉報告制度,進一步充實報告內容,明確報告方義務。四是對持倉合并原則進行明確,同時對持倉合并豁免有關制度作出原則性安排。
其中,《暫行規定》明確,期貨交易所應當根據歷史持倉規模、期現貨市場發展和運行情況等,定期對持倉限額進行評估,原則上每個自然年度結束后開展評估工作,并根據評估情況調整或維持持倉限額。
上述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指導期貨交易所、行業機構認真落實《暫行規定》,不斷完善期貨市場制度體系,進一步規范期貨市場持倉行為,促進期貨市場穩健運行,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完)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