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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9日訊 廣東德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德聯集團”,002666.SZ)昨晚發布《關于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審核通過的公告》。德聯集團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廣東德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5月16日,德聯集團發布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48759.5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全部投入德聯汽車新材料膠黏劑研發和制造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的公司股票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對象發行的方式。公司將在獲得深交所審核通過、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在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同意注冊文件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發行。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范圍包括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資組織。本次發行股票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本次發行的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同時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226298780股(含),并以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的同意注冊文件為準。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發行對象認購的A股股票,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
本次發行的股票將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前公司滾存未分配利潤將由本次發行完成后的新老股東按照發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決議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截至預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徐咸大、徐團華、徐慶芳,三人共計持有公司53.35%的股份。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226298780股,以上限226298780股計算,本次發行完成后,三人仍將持有公司41.04%股份,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保持不變。因此,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廣東德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保薦書顯示,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信證券指定的兩名保薦代表人為楊家林、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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