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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9日訊 海格通信(002465.SZ)昨晚發布《關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審核通過的公告》稱,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海格通信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顯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包括公司控股股東無線電集團及其全資子公司平云產投在內的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不超過三十五名投資者,除控股股東無線電集團及平云產投外,其他發行對象的范圍包括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法人以及其他合格投資者。其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為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其中,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發行完成后,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數量不超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691334601股(含本數)。其中,公司控股股東無線電集團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數量的16.02%(含本數),平云產投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數量的10%(含本數)。無線電集團承諾若本次發行完成后,無線電集團及其控制的企業合計持有的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發行后)的比例未超過30%。認購數量=認購金額/發行價格,認購數量不為整數的,應向下調整為整數。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85545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將用于“北斗+5G”通導融合研發產業化項目、無人信息產業基地項目、天樞研發中心建設暨衛星互聯網研發項目。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發行對象包括公司的控股股東無線電集團及其全資子公司平云產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關于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相關規定,本次發行構成關聯交易。
截至預案公告日,公司股本總額為230444.87萬股,無線電集團直接持有公司59973.22 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6.02%,是公司的控股股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后,無線電集團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及通過平云產投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計將不低于26.02%,遠高于公司其他單一股東持股比例,無線電集團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廣州市人民政府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廣州市國資委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授權,代表廣州市人民政府履行股東職責)。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
公司表示,通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可以踐行公司發展戰略,完善產業布局,為公司快速發展增添助力;加快布局民品業務,開拓新的盈利增長點,打開未來發展空間;加大對新的戰略方向的投入力度,持續開發新產品、拓展新業務領域;優化資本結構,增強盈利能力,夯實可持續發展基礎。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說明書(申報稿)》顯示,本次發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王國威、耿世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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