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1日訊 長鴻高科(605008.SH)昨日晚間發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關于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審核意見的通知》,具體意見如下: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將在履行相關程序并收到長鴻高科申請文件后提交中國證監會注冊。
長鴻高科2023年5月12日發布的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說明書(申報稿)顯示,公司本次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20,000萬元(含120,000萬元),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擬投資于補充流動資金、償還銀行貸款。
【資料圖】
長鴻高科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公司實際控制人陶春風。
長鴻高科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采用鎖價發行,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價格為人民幣13.96元/股,定價基準日為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日。
長鴻高科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85,959,885股(含85,959,885股),擬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四十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條有關規定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8號》的相關規定。最終發行數量由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上交所和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長鴻高科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完成后,陶春風通過本次發行所認購的股票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上述限售期滿后,將按中國證監會及上交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長鴻高科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的發行對象陶春風在本次發行前系公司實際控制人,構成上市公司關聯方。根據《上市規則》關于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相關規定,本次發行構成關聯交易。公司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內部規定履行關聯交易的審批程序。公司董事會在對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議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發行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及事前認可意見。在股東大會審議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項時,關聯股東已對相關議案回避表決。
長鴻高科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東仍為寧波定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實際控制人仍為陶春風。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變化。
長鴻高科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甬興證券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樊友彪、趙江寧。
長鴻高科于2020年8月21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發行數量為4,600萬股(全部為公司公開發行新股,無老股轉讓),發行價格為10.54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48,484.00萬元,募集資金凈額為44,547.11萬元;公司2020年8月11日發布的招股書顯示,公司募集資金擬用于2 萬噸/年氫化苯乙烯-異戊二烯-苯乙烯熱塑性彈性體(SEPS)技改項目、25 萬噸/年溶液丁苯橡膠擴能改造項目二期。
長鴻高科2020年首次公開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顏承儕、蔡銳。
長鴻高科2022年營業收入為23.72億元,同比增長36.8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80億元,同比下降2.4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1.60萬元,同比下降19.82%;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7412.18萬元,上年同期為-6135.14萬元。
長鴻高科2023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為3.75億元,同比下降53.2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7654.72萬元,同比下降11.5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2209.99萬元,同比下降74.23%;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1.66億元。
長鴻高科2021年5月14日發布2020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司2020年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458,843,153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25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0.4股,共計派發現金紅利114,710,788.25元(含稅),轉增183,537,261股,本次分配后總股本為642,380,41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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