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1日訊 景嘉微(300474.SZ)今日收報106.68元,漲幅10.66%。
昨晚,景嘉微發布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420073.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用于高性能通用GPU芯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通用GPU先進架構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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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將在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實施。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機構投資者等。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A股股票。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為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定價基準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的80%。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數量最終以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420073.00萬元)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13655萬股(含本數),并以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同意注冊文件為準。
發行對象認購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對發行對象所認購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發行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由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東按照發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決議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十二個月內有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內取得中國證監會對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同意注冊文件,則本次發行相關決議的有效期自動延長至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結束之日。
截至預案出具日,公司本次發行尚未確定發行對象,因而無法確定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聯關系。公司將在本次發行結束后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披露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聯關系。
本次發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沒有變化,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仍為喻麗麗、曾萬輝夫婦。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景嘉微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顯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長沙景嘉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8]1910號)核準,公司獲準非公開發行股份不超過5416.18萬股。公司本次實際非公開發行股票3059.62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發行價格為每股35.56元。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108799.99萬元,扣除發行費用833.24萬元(不含發行費用的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49.81萬元),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07966.75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18年12月14日到賬,到賬情況經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天職業字[2018]22929號《驗資報告》。
景嘉微2022年年度報告顯示,2022年,景嘉微實現營業收入11.54億元,同比增長5.5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89億元,同比下滑1.2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2.60億元,同比增長1.52%;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2.97億元,同比下滑227.35%。
景嘉微2022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金額為4388.10萬元,上期金額為1097.93萬元。
公司經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預案為:以未來實施2022年度權益分派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20元(含稅),送紅股0股(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0股。
景嘉微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顯示,2023年一季度,景嘉微實現營業收入6518.20萬元,同比下滑81.9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7067.87萬元,同比下滑191.4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8157.23萬元,同比下滑212.63%;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8804.65萬元,同比增長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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